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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平代表:网络打假应多部门跨区联动

2015-03-05          浏览量:5263

  记者 史丽 北京报道

  在今年两会上,网络消费打假成为热门话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利平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购存销售欺诈、维权艰难等问题,投诉率居高不下,电商发展遭遇“成长的烦恼”,制约着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对此,王利平表示,线上消费中的消费者维权十分艰难,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电商平台渐成“诸侯”,信息不透明。电商平台掌握有关卖家、售假、投诉等大数据,信息不透明。执法部门线上打击面临“技术壁垒”,网络交易的虚拟性、信息不确定性影响执法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

  二是电商产品监督存在抽样和追溯“两头难”。与线下产品监督抽查相比,电商产品卖家多、变动快,调查取证困难。线下监督抽查在市场或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线上需要变为“神秘买家”或到千万个卖家仓库抽样,执法成本高。

  三是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乏力,电商平台与执法机构协作的打假机制缺位。电商打假涉及质检、工商、公安、通信等多个部门以及电商平台,导致线上打假主体多、力量散、效果微。

  对此,王利平建议,首先,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可与主要电商平台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在通报有关案件的同时,实现电子商务投诉举报、违法案件相关数据的互通,形成由质检部门主导,其他部门参与,电商平台配合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协作网,探索跨部门联动整治机制,特别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整合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的网络监管力量,强化“打”的成效。

  其次,应加强跨地区联动。电子商务的特性决定了买家、卖家、销售平台和生产厂家分处各地,而目前市场、质量监管还是属地管理,需要各地监管部门积极联动、落实属地查处。针对电商打假溯源难、处罚难,建议加强跨地区联动,通过及时查处、严格执法引导电商卖家注重信用,从源头杜绝假货。

  再次,加快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在监管部门加大电商打假的同时,应积极引导、推动电商平台加强对第三方卖家的监管,建立行业质量安全联盟。在国家工商总局加快建设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全国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对于打击网络售假,国家应该制定相关规定,电商平台上的卖家不仅要在平台上进行备案,还要实行工商备案。

    转自《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