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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两高”报告

2013-03-11          浏览量:5006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310日下午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李源潮参加审议。

    会议由江苏代表团副团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主持。江苏代表团团长罗志军,副团长李学勇、蒋宏坤、樊金龙、王燕文、张卫国、张艳参加审议。

    李小敏代表说,过去五年,全国法院、检察系统坚持把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希望“两院”在深化司法改革上迈出更大步伐,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容易发生执法问题和制约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入手,优化职权配置,强化监督制约,推动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机制;在规范司法行为上推出更实举措,全面推行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档案、听庭评审、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案例指导等制度,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在推进司法公开上付出更多努力,大力推行审务、检务公开,切实保障和落实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在强化监督制约上取得更好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法院、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各级法院和检察机关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公不廉问题的产生。

    林祥国代表说,过去五年,两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更加深入,基层基础建设更加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系更加紧密,取得了显著成效。两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要积极探索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的路径,在打击犯罪、改造罪犯方面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办好案,更要重视预防,加强监督工作,彻底甩掉以办案多少论功绩的导向。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工作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尽量避免冤、假、错案发生,杜绝金钱案、关系案出现。

    许前飞代表说,五年来,两院以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卓有成效;抓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线,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卓有成效;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卓有成效。建议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尤其不能单纯追求调解率,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从法治层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加大对改善两院执法环境、工作条件的支持保障力度;修改法院、检察院组织法和法官法、检察官法,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司法、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徐安代表说,要从根本上改变陈旧落后的执法理念和办案方式,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惩治犯罪与预防遏制犯罪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使执法办案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新要求;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腐败问题、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和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人民群众在法治进步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能力建设、严明检察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过硬的执法司法能力传递法治的“正能量”。

    赵日峰代表说,要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解释工作,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发布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尽快出台民事诉讼法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解释或指导性司法意见,运用司法手段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邹建平代表说,司法部门要更加重视解决劳动纠纷案件,为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发挥更大作用。胡明、周素明等代表建议,树立法治至高无上权威,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问题。

    王利平、孙飘扬代表说,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在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推动作用。刘玲代表建议,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人才录用和遴选机制,缓解基层两院人才断层问题;要成立专门机构、建立案件质量评判标准,进一步严格错案追究制。潘建华代表说,行政部门要通过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办案,杜绝干预案件审判执行行为的发生。朱平代表说,要注重法制宣传,帮助群众学法用法、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到江苏团听取了审议意见。

(摘自新华日报)